2014新竹縣客家新曲獎獎勵實施計畫
更新時間:2014-06-05 12:50:53 /
張貼時間:2014-06-05 12:50:09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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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為鼓勵並發掘創作人才及推廣客家歌曲,發揚客家文 化,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貳、獎勵項目:
一、歌詞類:
(一)最佳客家創新歌詞獎
(二)最佳客家山歌歌詞獎
二、歌曲類:
(一)最佳客家創新歌曲獎
(二)最佳客家合唱新曲獎
參、獎勵方式:
一、最佳客家創新歌詞獎、最佳客家山歌歌詞獎,入選者以各五名為原則,每名頒發獎盃 (牌)一座;獎金一萬元。
二、最佳客家創新歌曲獎,每名頒發獎盃(牌)一座;第一名一名、獎金參萬元;第二名一名、獎金貳萬元;第三名一名、獎金壹萬元;佳作獎若干名、獎金各伍千元;最佳客家合唱新曲獎,每名頒發獎盃(牌)一座;第一名一名、獎金肆萬元;第二名一名、獎金參萬元;第三名一名、獎金貳萬元;佳作獎若干名、獎金各壹萬元。
三、前四項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該獎項名額得以刪減或從缺。
肆、評審方式:
一、評審工作由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標準由該委員會討論決定之。
二、歌詞類:
(一)最佳客家創新歌詞獎,不限歌詞種類,舉凡流行歌曲、藝術歌曲、童謠…等類型歌詞均可參賽,以參賽作品之呈現為評審項目。
(二)最佳客家山歌歌詞獎,內容以客家文化特色為主,七言四句,二段歌詞(五十六個字),以老山歌、山歌子及平板為主,以參賽作品之呈現為評審項目。
三、歌曲類:
(一)最佳客家創新歌曲獎:譜曲題材以歷屆客家創新歌詞或自創歌詞、傳統客家歌詞等為原詞,以參賽作品之呈現為評審項目。
(二)最佳客家合唱新曲獎:合唱作品含作曲及編曲,編曲應採用本比賽2012、2013年前三名得獎作品(如附件),曲種不限,含傳統三大調(老山歌、山歌子及平板),以參賽作品之呈現為評審項目。
伍、參加最佳客家山歌歌詞獎、最佳客家創新歌曲獎及最佳合唱新曲獎得獎者,需配合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於頒獎典禮演出,由創作者或創作者委請第三人演出,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酌予補助交通費。
- 本訊息負責人 陳明哲
- 電話 02-7736-5715
- E-mail bigcat@mail.moe.gov.tw
- 相關網址 http://www.nmmst.gov.tw/other/B1824-w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