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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仲介租屋服務 3天契約審閱期

更新時間:2014-06-09 08:36:43 / 張貼時間:2014-06-09 08:36:19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2,284

仲介租屋服務 3天契約審閱期

服務費最多1.5個月租金 租約公證有保障

【鄭婷方台北報導】包租公出租房屋收取租金報酬,荷包滿滿,其實,要成為優良包租公,從出租房屋的方式開始就是門學問。除了將房屋交給仲介代租,專家表示,還可自行刊登在房屋網站、學校或社區的付費布告欄、透過里民辦事處幫忙宣傳出租訊息等,出租條件最好盡量詳列,降低紛爭。

一般來說,民眾若委託房仲代租房屋,會提供區域的租金行情表作為定價參考,再依屋況好壞增減租金,民眾找仲介代租或承租,可簽定型化契約,房東簽委託出租契約書,房客簽委託承租契約書,審閱期皆為3天,民眾須仔細檢視內容保障權益。但委託仲介代為出租,有專人服務,較省時。 

網站可列細項較多

有巢氏房屋台北木新店店長林宗田指出,若選擇自行出租房屋的民眾,可以查詢實價登錄行情,另外,張貼紙本廣告或刊登報紙廣告,出租的條件通常不如租屋網站可列的項目多,須再多和房客說明,避免溝通缺失造成的糾紛。
內政部規定房仲向租賃雙方或其中一方收取服務費總計不可超過1.5個月租金,如果不想花仲介費,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其實網路有許多房屋出租的網站可以自行刊登出租訊息,或是在鄰里辦公室、公共的公布欄張貼廣告,但上述的管道通常也須付費,行情約數百元不等,若房屋鄰近學區,可以到學校登記,透過學校釋放出租訊息,但前提是房東須經學校認可的優良房東。
 

留意租金是否含稅

 

在自家社區的公布欄公告出租訊息也是常見的方式,曹筱筠提醒,民眾勿任意在任何牆面張貼廣告,不但妨礙美觀,也可能被罰錢,此外。崔媽媽基金會所成立的蝸牛社會企業,也提供民眾代租代管的服務,包含屋況健檢,建議房東須修繕的改進的項目,提高出租率,服務費則是向房東收取半個月租金作為服務費,不另向房客收費。
報稅季節剛過,林宗田表示,租金是否含稅金或二代補充健保費等是常見糾紛,民眾若自行出租房屋,務必事先告知房客租金是否包含其他費用,而若無仲介幫忙篩選房客,林宗田建議房東可盡量控管租屋人數,避免多人合租,並將租約拿到法院公證,對雙方權益都多一層保障。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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