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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原夜市商圈輔導計畫人字拖創意設計大賽(報名至7/18截止)

更新時間:2014-07-04 10:16:00 / 張貼時間:2014-07-04 10:10:46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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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2014「中原夜市商圈輔導計畫人字拖創意設計大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主題:2014「中原夜市商圈輔導計畫人字拖創意設計大賽」。

二、活動目的:為凸顯中原夜市商圈年輕活力的特色,爰舉辦人字拖創意設計大賽,結合活力創新的思維、美學概念、環保媒材薈萃成創意作品,並藉由參賽者於活動現場穿著人字拖拿著自己設計的作品走秀,吸引人潮聚集,進而活絡商圈。

三、活動地點:中原夜市商圈(中壢市日新路與協同街交叉路口之舞台)

四、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五、報名資格:全國在校學生或應屆畢業生。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0718日,下午五點截止收件。

七、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至桃園MIT網連結到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將填妥之報名表E-mailminwen0716@gmail.com

   ()郵寄報名:至桃園MIT網連結到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將填妥之報名表郵寄至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226-16樓「中原夜市商圈活動服務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傳真報名:將填妥之報名表傳真至03-4273159

 ()活動服務小組收到報名表後,將致電告知報名隊伍已完成報名手續,並於3個工作天內,將人字拖模版寄至報名隊伍之通訊地址

八、評分時間:

報到時間:103726日,星期六,1630~1730(於舞台前方之服務台報到)

比賽時間:103726日,星期六,1800~2000

投票時間:103726日,星期六,1800~2030

九、比賽規則與評分標準:

(一)     比賽規則:參賽者比賽前先行在人字拖模版上自由創作參賽者於比賽當天須穿著人字拖至活動現場,手持自己的作品走紅地毯至舞台展示作品(參賽者亦可協尋他人代替自己走秀及說明設計理念,惟走秀者亦須穿人字拖),並於二分鐘內說明設計理念。

(二)    設計組評分標準:

分為「專家評分」占80%,「人氣評分」占20%

 1.專家評分:由三位專業評審委員就以下三項指標進行評分,以平均分數計算(取到小數點第2),再依成績高低參賽者加以排序。

創意:35%(原創風格、創新性、獨特性)

設計:40%(美感、色彩配置與作品故事、理念、利用回收物為設計素材)

台風:25%(現場走秀、說明設計理念之台風及走秀者之整體造型)

 2.人氣評分:現場每位民眾將各有一張粉色讚票,用於選出他們認為最好的作品。

 3.成績計算:專家評分排序加人氣評分排序按權重平均,數字越小者代表名次越前面,選出前五名優勝者。

(三)    特別獎評分標準:

現場每位民眾將各有一張紫色讚票,用於選出他們心目中人字拖王子/公主的最佳人選。參賽者可於投票時間內自由拉票,依據參賽者獲得的讚票多寡,加以排序。

(四)    本次競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統整,評審結束後當場公布評分結果及得獎名單。

(五)    主辦單位保留獎勵方式與比賽規則最後決定權。

十、獎勵方式:

()【第一名】:新台幣參萬元整,共一名。

()【第二名】:新台幣貳萬元整,共一名。

()【第三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共一名。

()【創作潛力獎】:新台幣伍仟元,共一名。

()【環保概念獎】:新台幣伍仟元,共一名

()【佳作】:新台幣伍仟元,共三名。

()【特別獎】:新台幣壹萬伍仟元,並榮獲人字拖王子/公主之頭銜,共一名。

十一、注意事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達新台幣$20,000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獎金20%稅率。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參加比賽所需之設計主題及理念不得使用不法內容,如遭檢舉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相關證明,如不從由參賽隊伍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參賽單位不得有異議。

()參賽期間不得惡意破壞或以不法手段影響他人參賽,如遭人檢舉並查證屬實,該隊伍取消參賽資格,並由參賽隊伍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完成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所有設計佈置品若需拆除丟棄,請自行處理,勿造成街道髒亂。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得獎之作品須配合展示於主辦單位指定地點,參賽單位不得有異議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姓名

 

性別

£男    £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學校/科系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作品名稱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

※僅供本活動使用

 

 

 

參賽承諾書:本人同意所有參賽規定,且證明以上報名各項資料確實無誤。

特立此同意書。謹此聲明。

參賽者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本報名資料填寫未完全,視同棄權。

中華民國                

 

 

十二、活動報名表

 

※僅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善保存您提供的資料,不會將這些資料提供予第三人或挪為他用。有關於您報名提供之個人資料,您得向本公司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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