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管理規定與宣導
更新時間:2014-07-16 10:48:19 /
張貼時間:2014-07-16 10:44:54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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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管理規定與宣導
一、衛生福利部來函表示,國人易誤認電子煙非菸品、對人體無害或可幫助戒菸,
惟電子煙產品所含成分對人體之安全性,及是否具輔助降低菸癮等醫療效能,於國
際間尚無相關證據可證實,另世界衛生組織(WHO)因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及毒性化
物質,故不建議使用。
二、目前衛生福利部尚未核准電子煙產品之藥品許可證,該部基於保障人民健康,
將含尼古丁之電子煙以最嚴格之藥品進行前端管理,並納入不法藥物查緝,以進行
源頭管制。
三、電子煙管理規定(詳如附檔)。
- 本訊息負責人 潘鳳美護理師
- 電話 04-22840235
- 相關附件 電子煙管理規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