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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

更新時間:2014-08-01 10:34:07 / 張貼時間:2014-08-01 10:21:3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其它
1,916
比賽主題
生命中有許多美好的瞬間,觸動人心,讓我們一起用鏡頭拍下在全世界各角落的台灣風采!
以「觸動‧感動」為主題,捕捉、紀錄任何含有「台灣」元素的畫面,不限國籍、地域、年齡,邀請您用快門為台灣留下銘心的觸動,讓世界看見美麗台灣!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例外情形如下
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始得報名參加。
受邀擔任本活動之評審委員者,不得報名參加。
收件期間
專業組:2014年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
行動組:2014年7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
作品規格
評審標準色域:sRGB。
專業組:參賽作品原始檔有效畫素最低為1,000萬畫素(含)以上(4,224 x 2,376 pixels(含)以上),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專業組參賽作品不得使用任何電腦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
行動組: 限以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拍攝之作品,原始檔有效畫素最低為500萬畫素(含)以上,(2,592 x 1,936 pixels(含)以上)。行動組作品可合理使用調色編修,但不包含合成。
上傳參賽之作品以JPEG格式為限,檔案須包含EXIF資訊。
參賽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網路報名,進入《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官網並加入會員後,始得上傳作品參賽。(註一) 參賽作品一旦上傳並完成網路登錄後,參賽者將無法進行修改,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參賽者務必以真實之姓名及聯絡方式報名參賽,並詳填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以利後續獲獎及展覽作業之處理事宜。
每位參賽者之參賽總件數以5件為上限,不得以不同會員帳號進行多張作品參賽。
評選標準
評審標準將依據參賽作品的意境(50%)、構圖(30%)與攝影品質(20%)來進行評選。
 
比賽結果
入圍作品公告: 2014年12月31日公告於《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官網。
獲獎名次公告: 將於2015年2月頒獎典禮公布獲獎名次。
行動組網路人氣獎票選辦法
經評審初審選出之參賽作品得進入「網路人氣獎」投票決選。
每位網友投票須先登入會員。(註二)
每位會員針對每件參賽作品限投1票,但不限投票作品數。
票選時間:2014年11月24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 23:59 分59秒止,最高票前20名為網路人氣獎。
網友網路票選獎贈品將於《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官網公布。
實體檔案收件
凡進入決選之專業組參賽者,須配合於2014年12月5日前繳交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至少1,000萬畫素);行動組參賽者,須配合於2015年1月10日前繳交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郵寄至:台北市10596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32號5樓 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 活動小組 收。 (截止日依郵戳為憑,如逾期未繳交者,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參賽資格)
 
【參賽規則與聲明】
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參賽者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任何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
未滿18歲之參賽者(民國86年及之後出生者),應取得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親簽之同意書,若主辦單位未於公告期限之內收到該參賽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之作品不得參賽。
參賽者保證其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或法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因此所衍生之法律問題,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而滋生糾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經本活動評選獲獎者,則主辦單位將註銷該獎項並追回獎金,獲獎名次是否遞補由主辦單位決議及公告;針對主辦單位對於前述權利爭議之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
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擇期於公開場所展覽,主辦單位保留選擇展出作品之權利。
決選入圍之參賽者,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舉辦之相關公開宣傳活動、訪問、拍攝與出席頒獎典禮。
決選入圍之參賽者,應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照片使用權及肖像權,得為宣傳、評選、行銷與推廣活動等之目的而在所有媒體上使用其參賽作品。
經通知獲獎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高畫質原始數位檔案,且不得於公布入圍後放棄得獎。
參賽者就每張參賽照片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一份非專屬、不可撤銷之全球授權,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得重製、修改著作、發行、散布、出版、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均無需另與通知。得獎者並保證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就上開授權範圍再轉授權予第三人使用。得獎者得以其原作物(參賽作品)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得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以創用CC授權(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註三) 台灣3.0版 或其後版本,釋出予公眾使用,其中就「姓名標示」要求標示之內容應包含:「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得獎作品」字樣。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致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而受有任何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負起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如參賽者在活動網站上傳誤導、欺騙、不實、誹謗性、侮辱性、猥褻色情、不雅、辱罵、不敬、令人反感、煽動犯罪、威脅性、恐嚇性、攻擊性、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其他違背活動宗旨之文字或影像,觸動感動活動小組有權將該文字內容或影像逕行刪除,而不需經得參賽者同意,並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對於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因此提出異議或求償。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觸動感動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觸動感動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014「觸動.感動」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小組人員不得參加人氣票選抽獎,如抽中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擇日重新抽獎以遞補得獎空缺。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所有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主辦單位過失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本活動由宸鴻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天來文化藝術基金會共同主辦,Facebook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者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所有在活動中所輸入的個人資料將會傳送給主辦單位而非Facebook。
所有活動相關問題,完全由主辦單位負責。Facebook僅提供平台供主辦單位所開發的程式使用,並未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因此將不會為本活動負任何責任。
任何以非法行為(駭客程式、惡意程式或盜取他人帳號等)造成本活動暫停甚至終止,主辦單位得保全所有證據並交予檢調單位處理,必要時得針對損失進行求償。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觸動感動活動小組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
註一:註冊成為觸動感動會員,需使用電子郵件進行註冊(或以facebook會員登入),所註冊之電子郵件即為會員登入帳號。任何使用短期電子郵件(免洗式郵件),或比賽過程中失效且無法進行通訊之電子郵件,經主辦單位發現後,立即取消該會員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註二:任何使用短期電子郵件(免洗式郵件),或比賽過程中失效且無法進行通訊之電子郵件註冊之會員,於票選過程中進行作品投票行為,經主辦單位發現後,立即取消帳號所有投票紀錄,參與者不得異議。
註三 : 創用CC授權(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台灣3.0版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亦不得修改該著作。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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