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採用自由開源軟體之法制指引」與自由開源軟體之授權使用規範
校內常見的軟體除了付費授權軟體外(例如 Microsoft Office, Adobe Photoshop),還有不少自由軟體 ( Free Software ) (例如 Apache OpenOffice ) ,其概念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 Richard Stallman 提出,他認為自由軟體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應該自由傳播、自由使用,而非成本上的「免費」,任何人只要對自由軟體有興趣,都可以免費的下載使用,如果您會程式設計,有些自由軟體還開放原始程式碼,稱之為自由開源軟體 (Open Source Software) ( 例如 7-zip ) 不需授權費用,你和任何人都可以修改、改良它,讓自由軟體變的更好。
簡單的說,自由軟體就是讓大家可以自由使用,不止鼓勵你複製、散佈;自由開源軟體還允許你研究、改良。
如果大家能善用自由開源軟體的成果與資源,即可快速搭配出成品或半成品,不失為中小型軟體專案研發的基礎,然而,自由開源軟體常用的公眾授權條款(例如:GPL、BSD),種類繁複且用語艱澀,每每讓有商業利用意願的國人望之卻步,像 GPL 基於公平互惠的原則,你修改了別人的原始碼,你也必須公開其修改的成果。相較之下 BSD 比較寬鬆、使用較廣,較符合商業模式的生態,你修改或開發的部份可以營利,例如 Microsoft、Mac 在商用軟體基於 BSD 引用不少 FreeBSD 的元件與成果,
但公眾授權條款,非簡單二、三句話,可以一管窺天,因此教育部以簡單、易讀的方式,編製「採用自由開源軟體之法制指引」,簡明詮釋自由開源軟體的授權機制以及應注意的風險控制措施,以免因未能窺其全貌而舉措失當,更多說明與應用,請詳見附件「採用自由開源軟體之法制指引.PDF」 ( http://nchu.cc/4F4R5 )
- 本訊息負責人 詹啟琳
- 電話 04-22840309 # 756
- E-mail j20945@gmail.com
- 相關附件 採用自由開源軟體之法制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