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與台灣生命集團合作辦理「殯葬用品與殯葬服裝設計」(報名至4/10截止)
更新時間:2015-03-25 13:49:33 /
張貼時間:2015-03-25 1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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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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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
(一)為突破現代人面對死亡之困境,掌握現今殯葬產業發展趨勢,透過台灣生命文創設計比賽之活動,激勵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一起參與開發與設計創新實用之喪禮用品及殯葬服裝(含壽衣與孝服),研發讓全民正視生死議題的殯葬用品及服飾,以促進殯葬服務品質的提升。
(二)設計比賽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研發具新時代喪禮特色之殯葬用品與服裝,以溫馨環保、創新多元為主軸,兼顧喪禮之實用性,並與產業界結合應用於未來殯葬相關用品的市場開發與推廣。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生命集團
執行單位: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
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學生
(二)比賽辦法公布:104年3月4日
(三)競賽項目:殯葬用品(骨罐、棺木、魂帛、訃聞、紙紮類或其他)及殯葬服裝(壽衣、孝服)
(四)第一階段書面設計稿截件日:公布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學海堂 239)
聯絡電話:(05)2721001分機2121
(六)收件地址:622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
請於信封註明「台灣生命殯葬用品(或服裝)設計比賽」。
(七)入圍作品將於104年4月20日公布(用品類、服裝類各20組),並電話及書面通知入圍者。
(八)第二階段實體作品完成日:104年5月30日,成品寄回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入圍名額從缺不遞補。
(八)入圍作品將獲得製作補助費,最終比賽結果於104年6月12、13、14日三天評審及公開票選決定,得名次者頒給獎金及獎狀。
作品規格
(一)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均不得小於15×15 公分。
(二)殯葬用品類須繪出平面圖、剖面圖,殯葬服裝類必須繪出正面圖、背面圖。
(三)殯葬服裝類需標明肩寬、全長、袖長尺寸。布料顏色設計以不超過6種顏色為主。
(四)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A4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暨切結書(如附件二)、燒錄光碟CD檔案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附500字以內的作品說明與設計概念。
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實用性、創意性、完整性等。
(二)評審標準:主題實用性20%、溫馨感人20%、體貼關懷20%、創意性20%、整體造型10%、色彩10%。
(三)由執行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9人評審小組評分(占70%),並輔以民眾票選結果(占30%)。
錄取名額及獎勵
殯葬用品設計
(一)金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狀1張。
(二)銀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及獎狀1張。
(三)銅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及獎狀1張。
(四)佳作7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及獎狀1張。
殯葬服裝設計
(一)金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狀1張。
(二)銀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及獎狀1張。
(三)銅質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及獎狀1張。
(四)佳作7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及獎狀1張。
入圍作品製作費補助
魂帛、魂幡類:1500元、棺木類:3800元、紙紮類:3500元、骨罐類:5000元
壽衣類:5000元、孝服類:3500元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單位一人或一組(同組不限人數,註明組長),每競賽單項僅限一件,不得重複投稿。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三)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並取消資格。
(四)參賽作品郵寄時需包裝妥當,於截件日前寄達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五)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製作之用。
(七)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比賽辦法之一切規定。參賽者除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外,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利權同意無償讓與主辦單位(台灣生命集團),獲獎者須無償協助台灣生命集團申請專利,若台灣生命集團處分該作品,亦應無償給予協助。此處所稱「獲獎作品」係指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
(十)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除著作人格權外,包括但不限著作財產權、專利權及各項權利均無償歸台灣生命集團所有,本公司保有包括但不限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項研發產品及推廣各項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將設計著作權與專利權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台灣生命集團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十一)獎金須依所得稅法扣繳規定辦理。
詳情請參閱附件
- 本訊息負責人 洪小姐
- 電話 05-2721-001分機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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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10400036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