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根據教育部還文書函,臺教文(三)字第1040051035號,相關訊息我處整理公告如下:
主旨:
韓國政府104學年度提供我學生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11名,我校得推薦候選人2-3名,檢送申請人資料到部。
簡章訊息:
一、提供單位:韓國8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件。
二、依據: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04年4月14日韓教字第1040000047號書函辦理。
三、獎學金名額:11名。預計正取11名,備取5名。
四、獎學金學程:104年9月起赴分發學校研習韓語文1年。
五、獎學金待遇:提供免學費、住宿及支給每月韓幣30萬元生活費等,各校待遇不同,請詳附件。
六、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在校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能提出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通過證明文件者;
3. 該期間可出國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韓國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七、申請者應繳書件:
申請資料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式4份,於左上角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以韓文填寫);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在檢核表背面);
4.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5.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6.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
7. 自傳及韓國簡介(內容包括文化、經濟、政治、宗教信仰、歷史等)各乙篇(以韓語或英文撰寫);
8. 無韓文學業成績者須提交韓語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書;
9. 各種外語能力檢定通過證書(無者免)。
校內繳交資料
一、繳交期限:本(104)年5月7日(四)中午12:00前 送至國際事務處。
二、繳交資料:按獎章內容所示將規定資料繳交,強力建議附上校內外表現證明(1式4份)一同裝訂,裝訂方式如簡章所述。
詳細資料網址:http://www.oia.nchu.edu.tw/chinese/01_news/02_newsdetail.php?NID=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