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校內截止日104年4月27日
更新時間:2015-04-23 08:52:05 /
張貼時間:2015-04-22 17:14:58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1,519
內容:
一、補助項目:
(一) 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
(二) 赴海外舉辦教育展或辦理招生宣導活動。
(三) 其他經本部政策所認定之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二、每年分二次受理申請案:
(一)3月15日至4月30日:受理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間辦理之活動。
(二)9月15日至10月31日:受理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間辦理之活動。
逾期申請者(以郵戳為憑),不予受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4月27日備妥紙本資料1式3份送研發處學術組,俾利備文申請。
三、作業要點: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2003 。
- 本訊息負責人 楊麗螢
- 電話 550轉303
- E-mail liyingyang@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