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稽徵所舉辦104年統一發票推行暨「稅務簡報達人秀」租稅宣導活動比賽,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14日下午5時止,第一名獎金20,000元,歡迎同學踴躍參加
宣導目的:
以簡報結合租稅相關議題為主,透過學生創意發想製作稅務簡報徵件競賽,激發學生租稅素養,灌輸學生養成購物消費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的習慣,將租稅教育深入校園,租稅觀念深植人心。
宣導期間:
104年6~9月,活動日期:講習:104年6月4日、成果展:104年9月初。
宣導對象:
中部五縣市轄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宣導地點:
大智稽徵所及國立中興大學。
宣導內容:
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至使用電子發票商家購物消費請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國稅法規、預防歹徒利用稅務案件詐騙、各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較易疏失項目等。
辦理方式:
(一)
國立中興大學辦理稅務及製作等講習。
(二)
運用海報、DM、媒體及學生會粉絲專頁加強活動宣傳。
(三)
參賽相關規定:
1.
創作主題:
(1)認識電子發票及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含愛心碼)及其便利性。
(2)財政健全方案,回饋稅制。
(3)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對人民及企業之必要性。
(4)其他國稅與民眾生活之關係,將租稅常識深入日常生活。
2.
參賽資格:中部五縣市轄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3.
競賽程序:參加競賽同學應繳交下列資料
(1)報名表一份,內含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參賽者可至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詳閱活動相關訊息或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等事宜。
(2)簡報電子檔,投影片至少15頁(含15頁),最多不得超過25頁(含25頁)。
(3)作品檔案大小不拘,須轉換成在WINDOWS環境下不需額外安裝應用程式即可直接播放之檔案格式(例如Microsoft Office .PPS、.PPSX 等檔案格式),將原始檔案及轉換後之檔案燒製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大智稽徵所。
4.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4年8月14日(星期五)親送者至下午5點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5.
參賽須知:
(1)參賽者對參賽作品需確保擁有其著作權,不得有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所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2)作品一律不退還,得獎作品並歸由主辦單位典藏,著作財產權歸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擁有後續複製、拍攝、展 覽、再利用等權利,得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上述規定。
(3)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6.
評審流程:
設置評審會場,預計於104年8月中下旬邀請3位評審委員依評分規則於本所6樓會議室公開評審,以各參賽者所得配分總數,依序評選出前3名及5名佳作優秀作品。並於次日於本局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逐一電話通知得獎人,請於成果發表會接受頒獎表揚。
評分規則:
(1)租稅主題切合與正確性(含作品說明)(50%)
(正確性20%、切合性30%)
(2)內容創意(含色彩及動畫運用)(30%)
(邏輯創意20%、圖片效果5%、音效5%)
(3)簡報項目之完整性(20%)
(流暢感10%、完整性10%、)
獎勵方式:
第1名: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乙紙。
第2名: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狀乙紙。
第3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紙。
參賽獎:凡參加本競賽者皆致贈紀念品乙份,請攜帶身分證或出具委書至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或於成果展現場領取。
註:獎金須於公布後15日內領取,逾期未領,視同放棄。
頒獎方式:
將在成果發表會由本局長官進行頒獎,得獎人得親自出席或出具委託書,並於領獎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地點接受頒獎表揚。
頒獎日期、時間、地點:104年9月初於國立中興大學社團博覽會會場。(時間另行通知)
活動DM及報名表詳如附檔。
- 本訊息負責人 劉美枝
- 電話 04-22612821分機512
- E-mail NB5806928@ntbca.gov.tw
- 相關附件 稅務簡報達人秀報名表.jpg 、 稅務簡報D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