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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新鮮人租屋 合約1式2份保存

更新時間:2015-06-15 09:21:05 / 張貼時間:2015-06-15 09:20:43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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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租屋 合約12份保存

租屋前「從外而內」看仔細 修改契約 雙方應簽名蓋章

周以欣台北報導又到了木棉紛飛的季節!隨畢業季來臨,新1批大學新鮮人、社會新鮮人誕生,租屋需求湧現。剛從家裡搬出來、好不容易實現獨立的夢想,該怎麼「第1次租屋就上手」呢?首先,從網上看了喜歡的房,可別衝動。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提醒,新鮮人租屋前,一定要「從外而內」實際看屋,了解交通狀況、周邊是否有暗巷;室內則觀察設備是否堪用、是否為違建,及租客生活習慣等。 

騎縫章確保契約完整

簽約,是租屋最重要的一環。曹筱筠指出,合約務必「12份簽立、雙方用印、各自保存」。透過察看物件謄本、房屋稅單,確認房東是否為所有權人,若不是,宜請對方出示代理人授權書;如對方是二房東,應出示原房東同意書。
為避免租約遭抽換頁,曹筱筠說,簽約前應確保契約完整裝訂,雙方亦可於每頁縫隙都蓋章,即俗稱的「騎縫章」。不論使用何種契約,都應逐條看清,尤其是違約金的金額;若租期中有任何修改,雙方都應於修改處簽名或蓋章。
有巢氏房屋台北政大加盟店店長李東垣補充,租約上,須註明管理費、網路費、瓦斯費、水電費、停車費是否包含在租金內;他提醒,1度電費最高應為4~4.5元,若1度收超過5元,已超出合理範圍。搬入前,所有附屬家電及家具,都應寫於租約上、拍照存證,利於退租時原狀返還。
以實際面來說,大學新鮮人可能遇到畢業、換租屋處等情況,如9月承租、6月就放暑假了。李東垣說,簽約期通常為1年,但部分房東願意於6月與房客提前解約,條件是56月時,房客接受房東帶人進門看屋、或幫忙找下任房客,「不論如何,雙方皆同意最重要。」
 

室友合租應取得共識

新鮮人常因預算有限,選擇與他人合租、共用廁所。李東垣點出,在意與異性共用衛浴的人,宜先問房東,若房東答應只租女生,可要求於租約註明「若未來將其他房租給男性,可無條件退租」。但租客帶男女朋友回家較難強制約束,應與室友取得共識、互相尊重。另外,學生若太過吵鬧,影響鄰居生活品質、甚至報警處理,房東有權終止合約。 

新鮮人租屋須知

看屋:應實際看屋,留意周邊環境、建物是否為違建、租客生活習慣等
簽約:
.查看建物謄本、房屋稅單,確認房東為房屋所有權人
12份簽立、雙方用印、各自保存;於租約每頁蓋騎縫章
.須註明管理費、網路費、瓦斯費、水電費、停車費等是否含入租金
.寫明附屬家具並拍照存證、寫明違約金金額
居住:
.若想提前解約,可與房東協調,如幫忙找下任房客等
.和他人合租雅房,可先詢問房東其他租客性別
.若過度吵鬧、影響他人,房東有權解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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