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印象山豬門」老照片徵集活動
更新時間:2015-06-25 11:02:44 /
張貼時間:2015-06-25 11:00:4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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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是台灣最瑰麗的文化園區,具有最完備、壯闊的族群圖像,台灣原住民族16族文化全匯聚在這裡。文化園區正好位於屏東縣三地門、水門、瑪家及霧台(好茶)地區的中心點,與北屏東山麓世代有著深厚不可分割的文化臍帶關係。
文化園區自76年開園以來,國內外遊客在園區留下許許多多美好故事。為喚起我們曾經對這一帶的共同回憶,文化園區徵集民國90年(含)以前紀錄拍攝文化園區、水門、三地門、瑪家及霧台(好茶)地區自然生態、人文史蹟等老照片,誠摯邀請愛護我們、支持我們的好朋友,踴躍提供分享您的記憶。
- 徵集主題
- 地景風貌類:山岳、溪流、古道等,以自然景觀變遷與美感為主。
- 環境設施類:水門、三地門、瑪家及霧台(好茶)地區舊房舍、住家風貌及道路為主。
- 人文及其他類:以人類活動、文化表演、祭儀或其它有關原住民族之活動為主。
- 參選資格 國內外民眾皆可參加。
- 參選作品規格
- 拍攝時間:民國90年(含)以前之照片。
- 拍攝地點: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三地門、瑪家、水門及霧台(好茶)等區域。
- 作品規格:正片、負片或數位皆可,需自行沖印8×12吋 (±5%內),惟正、負片須掃描成數位沖洗檔,圖檔規格須為數位影像大小3M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有效畫素1,000萬以上,並將作品之沖洗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不收底片)一同寄至「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風景104號)。
- 其他:
- 數位檔須PC可讀取格式,原始檔應另轉存TIF或JPG檔,並另建資料夾儲存。
- 徵選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惟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彩繪、刪除背景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影像。
- 每件徵選作品(每張照片)須填報名表、作品讓與契約書、附原檔光碟,作品未達標準者不納入徵選。
- 每件徵選作品應附原檔光碟,並於光碟上清楚標示「作者名稱、作者身份證字號及作品名稱」。
- 徵選作品每人投送件數不限,獲選也不限,每件作品須附報名表,並於報名表上親筆簽署作品讓與契約書。
- 參與徵選者所繳光碟與參與徵選之沖洗相片不符或未繳交光碟者,以及未親筆簽署報名表、作品讓與契約書者,一律取消參選資格,不得有異議。
- 文化園區20週年舊照片募集作品,不可再次送件,徵選前查獲者,取消其參選資格;獲選後查獲者,則取消獲選資格並追回獎勵金,其徵選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 所繳徵選資料不論獲選與否,均不予退還。
- 參與徵選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者,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 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104年8月10日止。(一律掛號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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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請在郵寄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印象山豬門』老照片徵集活動』。並於信封內加厚紙板固定以免作品受損)聯絡電話:08-7991219分機297蘇小姐。
- 獎勵報酬方式 經入選通過之照片,每件以新台幣3,000元支付獎勵金。
- 入選公布 預計於104年8月20日前公布於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官網,並專函通知入選者,擇期頒獎。
- 著作財產權
- 獲選作品若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取消獲選資格、追回獎勵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著作人自行負責。
-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局,著作人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
- 作品逕存本局典藏,本局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公開傳輸、散布等之權利,不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日後其他單位作為商業目的使用時,須徵得本局之同意。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未明定事項,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 本訊息負責人 蘇小姐
- 電話 08-7991219分機297
- 相關附件 線上簽核公文1040009921.pdf
- 相關網址 http://travel.taichung.gov.tw/zh-tw/Event/NewsDetail/375/%E8%A1%8C%E6%94%BF%E9%99%A2%E5%8E%9F%E4%BD%8F%E6%B0%91%E6%97%8F%E5%A7%94%E5%93%A1%E6%9C%83%E6%96%87%E5%8C%96%E5%9C%92%E5%8D%80%E7%AE%A1%E7%90%86%E5%B1%80-%E5%8D%B0%E8%B1%A1%E5%B1%B1%E8%B1%AC%E9%96%80-%E8%80%81%E7%85%A7%E7%89%87%E5%BE%B5%E9%9B%86%E6%B4%BB%E5%8B%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