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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更新時間:2015-08-28 11:22:30 / 張貼時間:2015-08-28 11:21:5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813

主 旨: 檢送「104學年度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比賽日期:104年11月9~13日(團體組)、104年11月16~20日(個人組)。
  二、 比賽地點:依賽程規劃另行公告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http://music.tc.edu.tw/)。
  三、 報名時間:104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月1日(星期四)下午6時止,請至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報名系統報名(http://music.tc.edu.tw/)。
  四、 個人項目指定曲將於104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大雅國小自「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曲目】」中公開抽出,且為尊重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請支持正版並經由合法管道取得樂譜。
  五、 團體組參賽者在學證明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04年10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寄)至大雅國小審辦,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團體組」)。
  六、 個人組得由參賽者、指導老師或家長上網報名,除大專組外,其他各組報名表均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章。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務必協助確認參賽組別、在學證明、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相關資料正確無誤(所有相關資料應依照作品原文或英文填寫)。報名資料輸入完畢後,列印書面報名表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並於104年10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報名表送(寄)至大雅國小審核報名資格,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個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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