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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

更新時間:2015-11-23 10:43:01 / 張貼時間:2015-11-23 10:37:36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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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以下簡稱國際競賽),拓展國際視野,強化學生專業新知、技藝能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作業

(一)受理時間:符合第四點規定之補助對象者,由學生所屬學校或承辦國內賽學校依本部公告時間,向本部提出下一學期申請補助案,本案申請作業每年以二次為原則。

(二)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因等候獲獎通知或分階段比賽,致未能依規定於前一學期事前提出申請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併同下一學期申請案,依前款公告時間報本部審查。

(三)申請資料:申請學校應提出下列表件,各一式五份:

1.申請表。

2.佐證資料:依第四點各款符合之條件,提出其證明及相關文件影本。

(四)申請文件以送達本部時間為準;逾時送達、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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