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16-01-07 15:21:34 /
張貼時間:2016-01-07 15:16:04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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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配合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建請本計畫活動設計與執行融入美感教育;本計畫申請表件請使用105年之版本,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列(如是否融入美感教育、男女服務員數、各項合計等),資料不符不予受理。
二、本計畫申請時請填寫「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誤餐費、油資、獎品...等項目,由學校及辦理社團自籌支應,本部不另行補助),請將各社團申請經費彙整為1張申請表,未填寫者不予受理。
三、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表格電子檔公布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之「電子佈告欄」處,請自行下載。
四、因本計畫須與中小學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規劃4次以上活動,一年為8次以上,至少有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若申請計畫之社團數達8案以上或資料不符者不予受理。
五、請社團盡早將計畫紙本與電子檔送至課指組黃淑珠小姐,彙整後一起報教育部申請,截止日期為105年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 相關附件 105申請注意事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