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執行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有逕向計畫合作企業採購必要者之辦理方式。
更新時間:2016-01-15 14:21:05 /
張貼時間:2016-01-15 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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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執行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有逕向計畫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者,請依「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9點辦理,詳如附件。
- 本訊息負責人 張譯云
- 電話 205轉706
- 相關附件 1050000292-執行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有逕向計畫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者之辦理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