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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涯興航-5/9(一)「你不可不知的勞工權益」演講

更新時間:2016-04-22 11:24:03 / 張貼時間:2016-04-20 14:55:30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2,961

時間:5/9()18:30-20:30(18:00開始報到)

地點:雲平樓1H101教室(F12 教室)

講者:黃群祥 勞工安全管理師

線上報名: 請連結生涯發展中心網頁報名

http://www.osa.nchu.edu.tw/grwork/html/modules/eguide/event.php?eid=429

本活動屬通識自主學習課程,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創新產業推廣學院、生涯發展中心

 

演講內容

新工作想要有保障?求職面試時,您一定要注意的事情…

 

找個新工作就是要有個新氣象!無論大家是第一次找工作,或想要轉換新頭路,相信對於新公司帶有幾分的期許,希望薪資、工作內容能符合個人的期待;仍需謀職者瞭解自身應有哪些的保障?本研習就與「全國就業e網」的賈伯斯聯手說明,自身在面試期間、進到公司就職、或從事工作受到傷害等應有權益,分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勞僱關係、勞動基準法說明災害補償、勞工保險條例請領給付等法令,均有明確規定,為確保自身權利與義務等相關問題,不可不知。

A.面試篇】應有重要權益不可以忽視喔!

首先要先來提醒自己,面談的成功與否,得靠事前的充分準備、現場的謙虛有禮及事後的積極進取;同時求職時除詢問薪資、福利外,另有下列權益留意:

1.第一天上班公司就要替員工保勞保、就保和提繳勞退金。

2.6%勞退金必須由雇主提繳,不可以從員工薪水裡內扣。

3.月投保薪資需覈實申報,高薪低報省下不是勞保費,而是給付權益受損

其次在面試過程中,若有被問及個人隱私、或感到不舒服的問題,當下就要勇敢拒答,可別忍氣吞聲!據《就業服務法》第67條規定,企業主要求謀職者須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經舉發是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喔。但有例外:企業主所詢問題與擬聘任工作內容有正當、合理的關連性,是可以詢問。如:須操作高精密儀器者,不適合手容易顫抖的人;客運業可詢問用藥習慣;而金融業需要經手大筆金錢,故可詢問是否有前科,這些都可依個案而定。

最後,大家千萬記得面試時要堅持「面試七不原則」:

①不繳交不知用途的費用、②不購買業者推銷的產品、③不辦理信用卡、

④不當場簽署合約、⑤個人證件財物不離身、⑥不飲用業者提供的不明飲品及

⑦不從事非法工作。

B.就職篇】面試成功錄取,第一天上班需要注意什麼呢?

到職日第一件事就是確定雇主有沒有幫你加保勞保,就算還在試用期間也要投保喔!另外雇主如果說公司員工不滿5人,所以沒有勞保勞退等,這是不對的喔!雖公司人數未滿5人,一樣要替員工保就業保險和提繳勞退金!

新工作如果是到職當天需要簽訂工作合約,一定要將合約內容詳讀清楚、充分了解後,才能簽下自己的大名!

C.第一次領薪水篇】工作順利滿一個月,終可領薪水了,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拿到薪資單後,一定要仔細看清表列的勞保費、就保費以及勞退等資料!要記住:如高薪低報,會影響個人未來請領給付權益受損。一旦發現保費扣繳有問題或有高薪低報的情況,就應速速跟雇主反應喔!其實維護權益和保障等問題,必須依賴勞工朋友去捍衛才行喔!

  • 本訊息負責人 陳建州
  • 電話 22840237#23
  • E-mail chencc@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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