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春好行快樂SONG 歌唱比賽 歡迎報名
2016青春好行快樂SONG歌唱比賽 歡迎報名
一、主旨:為讓在人生準備階段的青少年建立「預防犯罪於先」之觀念,強化法治思維及守法意願,特舉辦本歌唱比賽,藉此讓觀念紮根,達到寓教於樂、以歌會友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中分會
三、承辦單位:正聲廣播公司臺中廣播電臺
四、比賽日期:105年9月3日(六)下午3:30
五、比賽地點:台中草悟廣場(台中市英才路534號)
六、比賽組別:(一)學生組(國中以上持有學生證明者)
(二)社會組(40歲以下,含65年次後出生者)
七、報名人數:每組限25名,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八、比賽歌曲:限國、台語歌曲,以主辦單位提供之點唱機(弘音MDS-219‧ YS-405) 伴唱為準。
九、報名方式:
(一)比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正聲廣播公司網站下載
http://www.csbc.com.tw/或至正聲廣播公司台中台索取。
(二)參賽者需填妥報名表,親自報名或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
式報名,並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
(1)報名地址:41244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760號
(2)聯絡電話:04-24873103#12
(3)傳真電話:04-24860133
(4)電子信箱:tcg168.csbc@msa.hinet.net
十、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邀請音樂或相關專業人士三人擔任。
十一、評分標準:音準節拍40%、音質音色30%、感情技巧20%、台風儀容10%;參賽者對評分結果必須尊重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名次:
(一)初賽各組錄取五名進入決賽。
(二)決賽各組評選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優勝二名。
十三、比賽獎勵:
(一)冠軍:獎金肆仟元,獎盃乙座。
(二)亞軍:獎金叁仟元,獎盃乙座。
(三)季軍:獎金貳仟元,獎盃乙座。
(四)優勝:獎金壹仟元,獎狀乙紙。
(五)未得獎者致贈宣導品乙份。
十四、參賽須知:
(一)參賽歌曲自選,晉級決賽演唱歌曲不得和初賽相同。
(二)參賽歌曲一經選定,不得更改,若需升、降key,請於報名表註明。
(三)比賽當天下午14:30-15:00報到及抽初賽號次,逾時由主辦單位代抽。
(四)比賽現場不提供對Key。
(五)比賽開始後經唱名三次未到賽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六)本活動相關問題,請電洽正聲廣播公司台中台04-24873103#12。
(七)本辦法倘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彈性調整之。
- 本訊息負責人 正聲廣播臺中臺
- 電話 04-24873103#12
- E-mail tcg168.csbc@msa.hinet.net
- 相關附件 105青春好行歌唱比賽_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