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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06年赴捷克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教育部修正)

更新時間:2017-01-24 14:20:32 / 張貼時間:2017-01-05 15:13:44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597
此獎學金由捷克教育部提供,錄取之同學,可享有免學費;受獎期間每月生活費9000~9500克朗,亦可申請學生宿舍及膳食,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簽須自行負擔。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中B2級所列之任一英檢以上者。
3. 研究生及大三以上學生在學學生、博士候選人、在大學任教之教師或研究員(106.01.19 修正)
4. 在106年9月起可赴捷克公立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研習。
 
申請文件 (1式4份):
教育部報名表、捷克語或英檢成績證明、在校學業成績單、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書;以英語或捷語撰寫之在捷克讀書計畫、自傳、各乙篇(不限字數)、擬進修或研究機構之邀請函(邀請函亦可於錄取後繳交,報名時已附者為佳)。
 
申請期限:
請於106年2月7日(星期二)17:00前繳交申請文件,本處將進行初審,並選取3名同學至教育部複審。
 
相關文件: 下方相關檔案下載(請注意新公函及新簡章!!!)
 
連絡人:
鄭小姐 04-22840206#22 
yccheng@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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