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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福氣啦」補助計畫申請辦法

更新時間:2017-03-20 13:58:28 / 張貼時間:2017-03-20 13:57:31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237
一、    辦理目的:
為了實踐「愛心助人‧真誠服務」之人文關懷精神,藉由實質的資源導入,協助相關的教育人文、關懷勞工、志願服務、回應時事等等各項公益方案辦理,期待能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有助於改善社會風氣,提昇整體人文品質,共同為建立美好社會盡一份心力。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三洋維士比集團教育基金會
三、    申請辦法說明:
1.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當年度4月30日為止。
2.申請資格:認同「愛心助人‧真誠服務」的價值,透過可行的方案且願意長期持續服務,其方案對社會有正面價值者,執行地點需以高雄、屏東、臺東為主。
3.申請方式:
(1)填寫報名表:請至財團法人高雄市三洋維士比集團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
(2)擬訂計畫書(含執行期程規劃與詳細預算)。
(3)報名資料與計畫書請於4月30日,E-mail至基金會信箱:happy@sanyofund.org.tw。並於mail後來電確認本會是否已收到,若未與本會聯繫確認視同投件未完成。
4.補助金額:
(1)不論個人或團體,視計畫規模及內容,補助適切的金額,本年預計補助總金額為新台幣20萬元(每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5萬元)。
(2)每年均特別保留1個名額給針對高雄大寮區、屏東內埔鄉地區執行的方案。
 
四、    補助申請主題:
1.教育人文:基金會的宗旨「愛心助人‧真誠服務」,因此基金會多年來積極推動關懷偏鄉,有辦理寒暑假育樂營隊,提供免費育樂營邀請偏鄉學員參加,期待讓更多人一起重視教育的價值。愛爾蘭詩人葉慈曾說:「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而且點燃一把火。」,期待用任何形式來發想,如:寒暑假育樂營、到偏鄉為孩子說故事、帶領孩子們一起完成音樂的夢…等,讓你我一同擔任點燃「心心之火」那位重要的人。
 
2.關懷勞工:勞工是社會經濟進步的重要推手,而「關懷勞工」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之一,本會也持續倡議『員工協助』和『工作與生活平衡』等議題,期待能有對於關懷勞工有創意的服務提案,促進勞工朋友都能有幸福與快樂的生活。
 
3.志願服務:志願服務核心價值分別是不計物質報酬、追求公共利益、尊重自由意志以及社會參與等四大價值,正是本會所肯定的重要價值,本會這幾年來也努力實踐相關的方案並深受主管單位的肯定,但也深知社會參與要社會全體一同來實踐,歡迎有好的志願服務方案能讓本會來一起協力來為建立美好社會盡一份心力。
 
4.回應時事-關懷長輩:志高齡化是臺灣社會一定要面對的現況,而如何在關懷長輩上面來實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更是回應社會需要以及助改善社會風氣的行種作為,也期待有志之士,願意一同投入關懷長輩的社會教育工作。
 
五、執行期程:所送申請計畫需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完成。如因計畫特殊需要延後完成,須於審查會上先行提出,至遲於錄取通知後一周內須主動聯繫說明,與本會協商完成期限。
 
六、審核辦法:本會將於5月上旬進行書面計劃初步審查,通過初選者將於董事會進行最後的審核確認。錄取名單將於5月底於本會官方網站公佈。
 
七、審核標準:
1.可執行性(40%):計畫是否具體可行;時間規畫及期程安排能否按部就班的實踐。
2.持續性(30%):計畫是否具有持續性,或是有在執行上具有其決心與毅力的作法。
3.影響力(20%):此計畫的執行是否能運用現代媒體吸引更多青少年或社會大眾的迴響與共鳴,對大環境有正面的影響力。
4.資源結合(10%):可利用社區、社團、 媒體、周邊團體人力等資源結合的程度。
 
八、撥款與核銷說明:
1.計畫通過後,預撥核定金額50%經費以利執行,待全案完成並繳交成果報告後再撥付餘款。
2.請依照核定項目提供正本單據實報實銷。設備添購項目不予補助。
3.計畫完成後,請於2週內將相關單據彙整,並檢附成果報告(含書面成果報告書1式2份、活動照片光碟1份、方案花絮影片3-5分鐘【可用照片或影片製作】等),郵寄至財團法人高雄市三洋維士比集團教育基金會,地址:802高雄市中正二路175號31樓。
 
九、成果發表:本會將依各方案特色,邀請受補助者於本會相關公開活動中展現,獲邀之團隊請大力配合相關活動。
 
十、注意事項:
1.為符合本計劃設定宗旨,也保障參與者的權益,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加者提供的資料進行查證。
2.計畫擬定需屬原創且無抄襲之虞,若申請人剽竊他人計畫構想或內容或其    他非法之行為,主辦單位不負法律責任。
3.主辦單位保留補助與否的最後權利。實際補助金額將由董事會依據審查會進行評估後決議。
4.獲補助者(團體)所領取之經費需全額用於執行計畫中,不得挪為他用。 
5.執行期間主辦單位會定期追蹤獲補助案之執行進度,並分享於網路上。
6.如計畫進行須修正,在充份溝通後,雙方得以協商修正計畫,提案人與基    金會如無法達成共識,本會有權中止補助。
7.參加者計劃之執行不得有違法情事,違者本人須負所有法律責任,本會中止補助,已核撥之補助金全數繳回。
8.獲補助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規劃,如媒體採訪、使用個人肖像,且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使用獲補助者之計畫內容做為文宣用途。
9.補助金額若無法使用正本單據核銷,主辦單位可要求獲補助者簽領個人所    得領據,並遵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年底開立扣繳憑單佐證。
10.如需詢問相關訊息請洽e-mail:happy@sanyofund.org.tw,07-2255267。
 
十一、補助計畫期程時間:
1.發佈訊息及申請訊息,預計2月。
2.受理計畫報名及資料繳交,即日起~4月30日。
3.資料初審,預計5月1日-5月15日。
4.董事審查,5月15日-5月31日(配合董事會時間)
5.公布評審結果於董事審查後3天內    
6.隊伍執行(按照各自期程),最晚需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執行完畢
7.成果報告繳交及核銷,計畫執行完畢後2週。
8.成果發表會,暫定隔年5月中旬(配合董事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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