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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6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更新時間:2017-04-13 16:50:29 / 張貼時間:2017-04-13 16:42:12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721

一、提供單位: 韓國11所學校 (詳如附件)。

二、受獎期限: 106年9月起赴韓研習韓語文1年。

三、待遇: 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及受獎期間 月韓幣30萬元生活費等 (詳如附件)。

四、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韓文學期成績75分以上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 (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心,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五)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五、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1式4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 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 教育部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五) 師長推薦信乙封 (韓文或英文)。

 (六)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之自傳、韓國簡介各乙篇。

 (八) 韓文75分以上成續(請在成績單上標明)及(或) 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六、推薦名額: 至多2名

 

校內收件截止日: 106年4月26日下午4點前送至本處。

**其他資訊請查看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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