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設籍台中市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逕自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或台中市就業服務網站(http://www.eso.taichung.gov.tw )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主旨:為提供設籍台中市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逕自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或台中市就業服務網站(http://www.eso.taichung.gov.tw )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說明:
一、為讓台中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06年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忙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計畫說明:
(一)報名期間:
1.特定身分學生:自106年5月5日起至106年5月19日為止。
2.一般身分學生:自106年5月5日起至106年5月12日為止。
(二)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具有國內正式學籍之大學、四技、二技、二專、五專四年級在學生,不包含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延畢生、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04年1月1日至106年5月5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04年1月1日至106年5月5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下載網址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或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www.eso.taichung.gov.tw/。
四、洽詢電話:04-22289111 #36100、36104、3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