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至108年公費留學學門建議及需求調查表
更新時間:2017-09-12 09:45:17 /
張貼時間:2017-09-12 0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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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考選學門之擬定,其考量如下:
(一)國內無法或難以培育之人才。
(二)配合國家各項建設亟需培育之人才。
(三)赴特別地區國家留學之專門人才。
二、本項考試學門及研究領域之訂定,係每2年重新檢討一次,期能與時俱進,符合國家社會需求。
自105年起,本考試以選送學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為主,僅「藝術」、「建築、規會與設計」學
群及特殊身分類別學生始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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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訊息負責人 陳小姐
- 電話 04-22840237*25
- E-mail yinju@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公費留學調查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