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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至108年公費留學學門建議及需求調查表

更新時間:2017-09-12 09:45:17 / 張貼時間:2017-09-12 0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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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考選學門之擬定,其考量如下:
  (一)國內無法或難以培育之人才。
  (二)配合國家各項建設亟需培育之人才。
  (三)赴特別地區國家留學之專門人才。

 

 

二、本項考試學門及研究領域之訂定,係每2年重新檢討一次,期能與時俱進,符合國家社會需求。
  自105年起,本考試以選送學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為主,僅「藝術」、「建築、規會與設計」學
  群及特殊身分類別學生始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欲知詳情,請下載附件查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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