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學海飛颺追加申請(限106學年度已確定赴海外交換生)
更新時間:2018-01-03 10:43:23 /
張貼時間:2018-01-03 10:43:04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776
一、依據教育部公函,因本校得獲追加款項,開放第二次學海飛颺申請。
二、申請對象:
1. 本校在籍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 外語能力符合標準。
3. 已確定於106學年度赴海外(不包括大陸及港澳地區) 交換之同學。
4.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5. 未曾或未同時領取其他留學獎助金者。
6. 學海飛颺申請對象為赴海外修習學分者。
三、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7年1月26日 下午4點將申請文件送至本處。
四、其他相關資訊,請查看本處網站
- 本訊息負責人 鄭渝靜(Christina)
- 電話 206-22
- E-mail yccheng@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