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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7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更新時間:2018-04-24 14:52:38 / 張貼時間:2018-04-24 14:49:04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224
一、獎學金待遇
(一) 俄方:免費提供10個月俄文課程及學生宿舍;惟托木斯克國立大學另設有特別條件,待遇稍有不同。
(二) 教育部:臺俄往返程經濟艙機票乙張及10個月生活補助費每月美金200元(生活補助費以新臺幣核發,匯率以1:31元計算) 。

二、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及)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推薦時,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俄之可行性,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俄國發展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參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我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如曠課、未書面告知校方及駐組即擅離留學地、未按時繳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內容之聲明書。
(五)未曾領取本獎學金並經學校推薦之大專校院在校生。

三、應繳報名資料
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1式4份,以燕尾夾裝訂成冊,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報名表(見簡章及附表)。
(二)自傳、俄羅斯簡介及學習計畫書各乙篇(以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三)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粘貼於報名表上)。
(五)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六)俄語文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及)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四、校內申請期限
於5月3日(四)下午4點前送至國際事務處。

五、其他相關文件請查看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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