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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請確實落實流感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更新時間:2019-01-07 16:36:48 / 張貼時間:2019-01-07 16:36:24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1,297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107)年12月20日衛授疾字第1070400832號函(附件1)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同年12月20日疾管新字第1070400608號函(附件2)辦理。
二、依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即將進入流感流行期,且近期學校陸續發生流感群聚事件,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學校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或上班,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3、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二)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2、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三)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三、本部本年9月4日臺教綜(五)字第1070144584號函(諒達)轉知衛生福利部流感防治感染管制措施,請學校依「學校/補習班/安親班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盤點校內因應流感防治作為,如有未執行項目,請即刻改善;倘學校發生疑似流感群聚事件,請依「校園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盤點確認已落實執行各項防治措施,並配合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執行相關調查及防疫作為。另檢附「流感群聚事件防範及處置之相關感染管制措施」(附件3),提供執行參考運用。
四、疾管署「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7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另上開查檢表及流感群聚事件之處理相關規範亦可逕自該署全球資訊網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及工作指引及教材/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項下瀏覽/下載參考運用。
五、請本部終身教育司轉請地方政府督導短期補習班落實流感防治措施,以維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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