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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資中心] 108年資通安全管理實務重點說明簡報檔

更新時間:2019-02-26 11:18:31 / 張貼時間:2019-01-29 15:58:22
單位計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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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資通安全管理法已於1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已於1月29舉行實務說明會,重點如下:
  1.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教育部將國立大學列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B級單位,故本校所有人員適用資通安全管理法之相關規定。
  2.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第11 項,應執行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措施,並依據第四條規定善盡選任及監督之責。
  3.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二條,國立大學為本原則適用對象,應依第十一條規定將開發之行動化服務(APP)送驗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行動化應用軟體之檢測項目,始得提供民眾下載使用。
附上說明會簡報檔,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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