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資中心] 108年資通安全管理實務重點說明簡報檔
更新時間:2019-02-26 11:18:31 /
張貼時間:2019-01-29 15: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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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資通安全管理法已於1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已於1月29舉行實務說明會,重點如下:
-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教育部將國立大學列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B級單位,故本校所有人員適用資通安全管理法之相關規定。
-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第11 項,應執行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措施,並依據第四條規定善盡選任及監督之責。
-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二條,國立大學為本原則適用對象,應依第十一條規定將開發之行動化服務(APP)送驗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行動化應用軟體之檢測項目,始得提供民眾下載使用。
- 本訊息負責人 葉宏
- 電話 04-22840306 #763
- E-mail a91338@nchu.edu.tw
- 相關附件 資通安全管理法說明會0129.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