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更新時間:2019-06-10 09:11:32 /
張貼時間:2019-05-23 15:51:04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244
一、108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為108年6月2日~14日(申請表紙本繳件不含例假日)。
三、學雜費減免申請類別如下
(一)軍公教遺族
(二)原住民籍學生
(三)現役軍人子女
(四)低收入戶學生
(五)中低收入戶學生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七)身心障礙學生
(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研究所在職專班同學不得申請)
請注意!!
*軍公教遺族、原住民族籍學生,上個學期已於本校申辦成功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上列各項減免類別及各政府機關辦理之學雜費補助措施不得重複申請,僅能擇一辦理。
四、申請資格仍應依各減免辦法之規定審核,申請流程歡迎至生輔組網站查詢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deductions.html
承辦單位:
(一) 日間部學士班、研究所:生輔組(惠蓀堂2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4
(二) 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 (雲平樓1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7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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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校務行政資料庫系統設備更新,預定6/12(三)下午13:00~16:00進行移機學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系統將暫停服務。
二、請由興大網頁單一入口登入,於學雜費減免系統登錄申請資料後,列印出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等文件送至生輔組(進修學士班同學請送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可採掛號郵寄,逾期或申請文件不符規定,視同放棄申請資格。三、學雜費減免申請類別如下
(一)軍公教遺族
(二)原住民籍學生
(三)現役軍人子女
(四)低收入戶學生
(五)中低收入戶學生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七)身心障礙學生
(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研究所在職專班同學不得申請)
請注意!!
*軍公教遺族、原住民族籍學生,上個學期已於本校申辦成功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上列各項減免類別及各政府機關辦理之學雜費補助措施不得重複申請,僅能擇一辦理。
四、申請資格仍應依各減免辦法之規定審核,申請流程歡迎至生輔組網站查詢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deductions.html
承辦單位:
(一) 日間部學士班、研究所:生輔組(惠蓀堂2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4
(二) 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 (雲平樓1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7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