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檢送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紀錄表,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更新時間:2020-02-19 10:20:18 /
張貼時間:2020-02-03 16:17:04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2,211
說明:
一、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天」之新聞稿及109年1月30日本部之通報辦理。
二、為有效阻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擴大,針對各級學校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三、前開自中港澳入境且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其假別計算依身份別說明如下:
(一)自中港澳入境之學生:配合自主在家休息,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其他自中港澳入境且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四)公立學校職員工: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四、請貴校依前開管理措施事項辦理:
(一)至遲應於上課上班日就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紀錄表;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本部。本紀錄表請同步通報本部校安系統。
(二)相關疑問及聯繫窗口,一般大學校院請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溫雅嵐專員(公立大學,電話:02-7736-5901、電子郵件yalan@mail.moe.gov.tw)、林承臻科員(私立大學,電話:02-7736-5991、電子郵件chengchen@mail.moe.gov.tw);技專校院請洽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楊家瑋先生(電話:02-7736-5772、電子郵件allen1123@mail.moe.gov.tw)。
(三)本紀錄表應妥善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請持續累計更新前表後即時回報各司承辦人員並註記日期時間。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本部綜合規劃司、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本部終身教育司、部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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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天」之新聞稿及109年1月30日本部之通報辦理。
二、為有效阻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擴大,針對各級學校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三、前開自中港澳入境且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其假別計算依身份別說明如下:
(一)自中港澳入境之學生:配合自主在家休息,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其他自中港澳入境且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四)公立學校職員工: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四、請貴校依前開管理措施事項辦理:
(一)至遲應於上課上班日就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紀錄表;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本部。本紀錄表請同步通報本部校安系統。
(二)相關疑問及聯繫窗口,一般大學校院請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溫雅嵐專員(公立大學,電話:02-7736-5901、電子郵件yalan@mail.moe.gov.tw)、林承臻科員(私立大學,電話:02-7736-5991、電子郵件chengchen@mail.moe.gov.tw);技專校院請洽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楊家瑋先生(電話:02-7736-5772、電子郵件allen1123@mail.moe.gov.tw)。
(三)本紀錄表應妥善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請持續累計更新前表後即時回報各司承辦人員並註記日期時間。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本部綜合規劃司、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本部終身教育司、部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