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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年度第2期「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學術研討會」申請案展延,校內受理期限至109年11月27日。

更新時間:2020-11-26 10:56:37 / 張貼時間:2020-02-11 15:23:43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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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並配合前項研討會舉辦形式放寬,因應數位時代舉辦線上視訊研討會之需求,申請科技部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不以實體會議為限,得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請老師至科技部系統填寫完畢後,請來電通知本組。

一 、請申請人配合服務機構作業時程,以研究人員帳號、密碼登錄科技部網站,並線上製作申請所需文件11月25日前逕行線上彙送科技部,不須備函, 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為鼓勵與國際性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請申請人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 (含我國至少3國以上,惟不包含中國大陸及港、澳),俾利審查。
https://www.most.gov.tw/sci/ch/detail?article_uid=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menu_id=6b4a4661-9126-4d0c-897a-4022c82114a9&content_type=P&view_mode=listView

三、科技部公開徵求補助109年度第2期補助國內舉辦學術研討會計畫,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12月1日之後至110年12月31日間

四、為避免網路壅塞,請申請人及早作業。電腦操作如有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

五、注意事項:
(今年度起向科技部申請補助案若申請書有列各單位補助經費務必撥入本校,否則無法核銷。
(二) 國際會議提及我國名稱時,應使用中華民國國名,必要時得依外交部規定處理。
(三)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另本部之補助款若有餘額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四) 國際研討會中邀請之專家學者不得再依本部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申請額外補助。
(五) 經本部補助者,主辦機構需在會場與印刷品中(如海報、論文集、通告、手冊中)揭示、載明科技部資助,或Sponsored by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字樣。
(六) 本項補助得依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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