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十屆大墩美展
一、依台中市文化局94年3月1日,中市文推字第0940001065 號函辦理。
二、作品收件時間自94年4月8日至4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美展簡章、送件表下載及相關活動訊息請參照台中市文化局網址,http://www.tccg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