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已修訂完成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更新時間:2020-04-07 20:28:51 /
張貼時間:2020-04-07 20:26:50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1,219
主旨:「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已修訂完成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各校參照指引內容推動各項防治工作,以保障教職員工生及社區民眾之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3月24日疾管防字第1090200264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指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改登革熱潛伏期為「3-14天,通常為4-7天」。
(二)登革熱增加其他罕見傳播途徑,包含懷孕婦女感染於孕程中或生產時垂直傳染給胎兒、血液(如輸血、器官移植、針扎等)及性行為傳播等。
(三)增加校園外籍師生健康監測及訂定「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計畫」之平時作為,並提供計畫書範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可依內容輔導各級學校執行相關防治工作。
(四)增加屈公病傳染時程圖及醫師通報注意事項等資訊。
三、旨揭指引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之登革熱及屈公病項下。
四、目前登革熱/屈公病國內仍有傳播風險,請各校持續落實巡檢校內環境,確實執行每週「巡、倒、清、刷」,如有積水情形應立即清除,不必要之容器減量等,以阻絕登革熱病媒蚊孳生,並配合各地方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之聯合稽查作業。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3月24日疾管防字第1090200264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指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改登革熱潛伏期為「3-14天,通常為4-7天」。
(二)登革熱增加其他罕見傳播途徑,包含懷孕婦女感染於孕程中或生產時垂直傳染給胎兒、血液(如輸血、器官移植、針扎等)及性行為傳播等。
(三)增加校園外籍師生健康監測及訂定「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計畫」之平時作為,並提供計畫書範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可依內容輔導各級學校執行相關防治工作。
(四)增加屈公病傳染時程圖及醫師通報注意事項等資訊。
三、旨揭指引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之登革熱及屈公病項下。
四、目前登革熱/屈公病國內仍有傳播風險,請各校持續落實巡檢校內環境,確實執行每週「巡、倒、清、刷」,如有積水情形應立即清除,不必要之容器減量等,以阻絕登革熱病媒蚊孳生,並配合各地方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之聯合稽查作業。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相關附件 教育部函(登革熱+屈公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