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辦理109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更新時間:2020-06-05 09:52:58 /
張貼時間:2020-06-05 09:49:16
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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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獎期間及待遇: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1.全北大學(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
2.韓國外國語大學(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擇一)
3.信韓大學(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擇一)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3.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
4.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5.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1.報名表
2.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5.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6.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7.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8.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09年6月18日下午4點,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 本訊息負責人 鄭小姐(Christina)
- 電話 206-22
- E-mail yccheng@nchu.edu.tw
- 相關附件 109赴韓研習韓語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