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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計畫徵求】科技部「臺灣-愛沙尼亞(MOST-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受理申請,校內截止109年12月16日上午10時。

【轉知/計畫徵求】科技部「臺灣-愛沙尼亞(MOST-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受理申請,校內截止109年12月16日上午10時。

更新時間:2020-09-17 14:55:15 / 張貼時間:2020-09-17 14:54:24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841

科技部「臺灣-愛沙尼亞(MOST-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受理申請,請依校內截止時間(12月16日上午10時)於科技部系統提出申請。
並來電通知研發處學術組承辦人楊小姐(校內分機550轉303)。

一、 申請人資格:
1. 應具有中華民國或愛沙尼亞國籍或永久居留身分;
2. 愛方申請人應具博士學位並在學術研究機構擔任專職研究人員至少3年以上;
3. 我方申請人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 計畫類型:
 1. 交流互訪計畫,計畫申請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
 (1) 單向研究訪問:不論我方研究人員赴愛沙尼亞或愛方來臺,均需提出申請案,申請對應之我方出國差旅費或愛方來臺生活費。
     (派遣方及接待方均需提出申請案)
 (2) 雙向互訪:得同時申請我方之出國差旅費及愛方之來臺生活費。(請於出訪計畫內同時提出申請)
 2. 申請案必須以未來合作研究為前提,互訪的主要目標是研究人員共同討論合作研究計畫之細節,
     因此在提交申請案前就必須與合作夥伴建立連絡管道。

三、研究領域:
      以歐盟Horizon Europe計畫第二支柱之六項重點領域群為原則,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

四、 訪問期間:
       以 8 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 14 日。
五、 申請期間:
       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21 日(週一)止(校內截止日12月16日上午10時)
六、 補助期間
       本次徵件獲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為 2021年 4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七、科技部承辦人: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02-2737-7150, Email: vvlee@most.gov.tw

八、詳細申請方式請參閱本公告下方公文,
      或至科技部網頁查詢: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l=ch#star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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