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學畢業且無學生學籍者(男性須役畢),擅電腦軟硬體操作。
2. 94年9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學經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寄台中市國光路250號本校歷史系收。合則約談,恕不退件。
3. 助教之權利義務等依教育部及本校(系)有關規定辦理。
4. 本系以二年一聘為原則,到期後須經教師投票通過始得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