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申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行為科學研究者,請依規定送研究倫理審查,並請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時一併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
更新時間:2020-11-19 15:57:04 /
張貼時間:2020-11-19 15: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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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行為科學研究者,請依規定送研究倫理審查,並請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時一併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
說明: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1項第4款第2目規定,本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研究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應於計畫執行前繳交已送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
- 本訊息負責人 張明芬
- 電話 校內分機205#705
- E-mail mfchang@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提醒-申請人社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行為科學研究者,請依規定送研究倫理審查,並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10911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