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通報】110/1/1新法實施
更新時間:2020-12-30 16:04:36 /
張貼時間:2020-12-30 16:01:59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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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通 知
【通知事項】
一、「國立中興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辦法」於本校109.9.2第43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車輛違規經上鎖後車主領回時,必須出示證件、登記姓名及服務單位,並需負擔汽車開鎖費用伍佰元、機車開鎖費貳佰元。」自1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國立中興大學校園汽機車收費要點」於本校109.9.2第43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第三條規定,「因洽公需要臨時入校者,未逾三十分鐘免予收費,逾三十分鐘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每三十分鐘收費十五元,當日收費上限為一百五十元,隔日另計。」自1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車輛進出校園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留意路口來車,並請依畫設標線規定停放,以維持行車安全及公共通行順暢。
二、「國立中興大學校園汽機車收費要點」於本校109.9.2第43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第三條規定,「因洽公需要臨時入校者,未逾三十分鐘免予收費,逾三十分鐘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每三十分鐘收費十五元,當日收費上限為一百五十元,隔日另計。」自1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車輛進出校園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留意路口來車,並請依畫設標線規定停放,以維持行車安全及公共通行順暢。
總務處敬啟
- 本訊息負責人 林先生
- 電話 04-2284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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