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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通報】110/1/1新法實施

更新時間:2020-12-30 16:04:36 / 張貼時間:2020-12-30 16:01:59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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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通 知
 
【通知事項】
 
一、「國立中興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辦法」於本校109.9.2第43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車輛違規經上鎖後車主領回時,必須出示證件、登記姓名及服務單位,並需負擔汽車開鎖費用伍佰元、機車開鎖費貳佰元。」自1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國立中興大學校園汽機車收費要點」於本校109.9.2第43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第三條規定,「因洽公需要臨時入校者,未逾三十分鐘免予收費,逾三十分鐘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每三十分鐘收費十五元,當日收費上限為一百五十元,隔日另計。」自1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車輛進出校園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留意路口來車,並請依畫設標線規定停放,以維持行車安全及公共通行順暢。
 
 
總務處敬啟

 
  • 本訊息負責人 林先生
  • 電話 04-22840286
  • E-mail htlin@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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