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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學生經濟紓困方案

更新時間:2021-07-02 11:24:01 / 張貼時間:2021-06-08 15:51:34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900
一、本校為協助家庭經濟收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之學生,提供必要之經濟協助,使其安心就學,特訂定本方案(詳如附件)。
二、申請對象為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及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者限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致家庭經濟遭受變故者。
三、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提出申請時需具有本校學籍)。
四、受理方式
請填妥相關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以快遞或掛號寄送(可親送)至本校生活輔導組 (需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送達本校生活輔導組)。
郵寄地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惠蓀堂二樓生輔組收(信封註明:紓困方案申請)
五、申請文件
(一)學生急難慰助金(緊急紓困助學金):1.申請表(導師、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可由生輔組協助送交各系所辦理用印)2.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切結書。以申請一次為限。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1.申請表(申請資格不用勾選)2.租賃契約影本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4.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切結書。若前已領取109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不得重複申請。
(三)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1. 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資格查核申請書2.所得合計對象之戶籍資料3.所得合計對象之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4.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切結書。上列資料送至生輔組完成資格查核。申請家庭遭逢變故資格參加各類輔導活動者,請洽各項輔導活動承辦單位,完成活動等條件後,方得領取獎勵金。詳如「國立中興大學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
【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非自願離職證明、無薪假證明、近3個月薪資單…等,若無法提供,可自行陳述提交受疫情衝擊事實切結書。
六、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網頁設定好本人金融帳戶資料,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七、聯繫窗口
(一)學生急難慰助金(緊急紓困助學金):王小姐 04-22840224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陳先生 04-228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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