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局進用資訊專業人員需求
一、參加甄審人員資格
(一)一般資格: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因犯罪行為被通緝或經判決確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或被宣告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被宣告禁治產尚未撤銷者,始得參加甄審;如於事後發現者取消其甄試或錄取資格。
2.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將於94年8月底以前退伍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稚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邀退伍令,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學歷:應考人於94年畢業者,准予參加甄審,稚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畢業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性別:男女不拘。
5.年齡:不限。
(二)學經歷及證照:
1.程式設計人員:(須符合下述二項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學位
A、須具備2年(含)以上資訊系統開發經驗。
B、須具備UNIX作業系統JAVA程式設計2年(含)以上經驗。
C、須具備SCJP證照。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A、須具備3年(含)以上資訊系統開發經驗。
B、須具備UNIX作業系統JAVA程式設計2年(含)以上經驗。
2.資料庫維護管理人員:
(1)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A、須具備3年(含)以上資訊相關工作經驗。
B、須具備UNIX作業系統ORACLE資料庫管理2年(含)以上實務經驗。
C、須具備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或Oracle Certified Master證照。
二、參加甄審人員須提出中文自傳(500字以上1000字以內)內容如下:
1、基本資料。
2、家庭背景、求學歷程。
3.工作經驗:
詳列所參與開發經驗之軟體專案名稱、職務、工作內容、期間及使用技術說明等。
4.電腦專長:
詳列熟悉之程式語言、作業系統、資料庫、使用開發工具等。
5.資訊相關訓練進修(證書或學分等)。
6.報考動機、工作態度、自我評量。
7.未來生涯規劃及自我期許。
三、進用人員名額:
辦事員若干名。
四、書面資料:簡歷、中文自傳、畢業證書及證照影本。
郵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2樓人事室。
書面資料郵寄時間:自本(94)年9月21日起至同年10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審查通過者通知面試,不合格不予退件。
聯絡人員:王小姐、翁先生
聯絡電話:(02)23961266轉2943、2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