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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

更新時間:2021-09-13 20:49:33 / 張貼時間:2021-09-13 18:34:35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1,006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A號函副本(如附件)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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