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計畫徵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度補助辦理之科技計畫施政重點及計畫研提作業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更新時間:2021-10-25 13:34:56 /
張貼時間:2021-10-25 13:34:15
計畫業務組
單位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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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度補助辦理之科技計畫,自即日起開始研提計畫說明書,並至110年11月10日截止收件(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project.coa.gov.tw),請將計畫書資料以郵件(或電子郵件)寄送各計畫主辦專家。
二、為使研究人員(專家學者)專心研發,達成預期研究績效,每位主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110年度計畫應避免超過2項。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
計畫申請前管理費編列
※管理費提列公式:【(計畫總經費-設備費)/1.1*0.1】(農科計畫可依規定編列行政管理費,敬請計畫主持人依規定提列,請四捨五入)
二、為使研究人員(專家學者)專心研發,達成預期研究績效,每位主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110年度計畫應避免超過2項。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
計畫申請前管理費編列
※管理費提列公式:【(計畫總經費-設備費)/1.1*0.1】(農科計畫可依規定編列行政管理費,敬請計畫主持人依規定提列,請四捨五入)
- 本訊息負責人 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趙小姐
- 電話 04-22840205*704
- E-mail cwchao@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公文11000188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