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更新時間:2021-12-23 08:15:44 /
張貼時間:2021-12-09 09:30:15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462
申請日期:110年12月28日至111年1月11日止(不含例假日)
一、申請對象:本校學生且具有下列申請資格:
(一)軍公教遺族(已申辦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二)原住民族籍學生(已申辦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三)現役軍人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四)低收入戶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五)中低收入戶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七)身心障礙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申請網頁(興大入口→各系統入口→學務資訊系統→助學資訊→學雜費減免)登錄資料並列印申請表後,於111年1月11日前將申請表及應繳驗證件送生輔組(進修學士班同學請送「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進行申請,郵寄送達亦可。
三、同一學期要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就學貸款。
四、承辦單位:
(一)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 (雲平樓1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7轉20
(二)其它學制班別:生輔組(惠蓀堂2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4
一、申請對象:本校學生且具有下列申請資格:
(一)軍公教遺族(已申辦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二)原住民族籍學生(已申辦者無須重新辦理,復學同學請洽承辦人辦理)
(三)現役軍人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四)低收入戶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五)中低收入戶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七)身心障礙學生(須每學期重新申請)
(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須每學期重新申請,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申請網頁(興大入口→各系統入口→學務資訊系統→助學資訊→學雜費減免)登錄資料並列印申請表後,於111年1月11日前將申請表及應繳驗證件送生輔組(進修學士班同學請送「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進行申請,郵寄送達亦可。
三、同一學期要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就學貸款。
四、承辦單位:
(一)進修學士班:學務辦公室 (雲平樓1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7轉20
(二)其它學制班別:生輔組(惠蓀堂2樓) 聯絡電話:04-22840224
- 電話 22840225
- 相關附件 國立中興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公告.pdf
- 相關網址 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deduction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