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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更新時間:2022-01-22 16:59:00 / 張貼時間:2022-01-22 16:58:08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1,518
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詳如附件),包括裁罰規定表,敬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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