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生育保健親善門診名稱及LOGO徵選活動
我們希望藉由創作比賽,徵求青少年(女)所喜愛的「青少年生育保健親善門診」單位名稱及LOGO,成為青少年(女)理想且願意接受服務的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承辦單位:台灣婦幼衛生協會
活動宗旨:
台灣目前存在為數不少有性經驗、懷孕、曾實施人工流產手術或生育經驗之青少女,為維護其個人及嬰兒的健康,及其所需之生育保健服務及教育,應予重視。
近年來青少年性行為開放,使用保險套比率低,且大多未採取保護措施,對愛滋病及其他性接觸傳染性疾病持續新案例的發生,值得堪慮,對青少年群體病例之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提供適時治療,更有其必要性。
由於在大多數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社會對青少年於青春期發生性行為或懷孕或人工流產之現象,大多存著驚訝、恐慌、難以接受的態度,導致青少年要接受適切生育保健服務受到阻礙。若要維護彼等青少年群體之身心健康,則其所需之生育保健服務需要作特別設計。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有鑒於此,籌備為青少年設置一個友善的門診,提供各種與生育保健有關的訊息和服務。
我們希望藉由創作比賽,徵求青少年(女)所喜愛的單位名稱及LOGO,成為青少年(女)理想且願意接受服務的單位。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徵選時間:即日起至11月18日(五)24:00截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及電子郵件以系統時間為憑)
交件方式:
一、電子郵件:
1.檔案2MB以內為限,收件者:thingya@ppat.org.tw。
2.主旨:「青少年生育保健親善門診」之單位名稱及LOGO徵選。
3.信件中附加:
(1)作品壓縮圖檔(彩色及黑白稿各一份)。
(2)個人基本資料:作品名稱、作者本名、性別、年齡、聯絡電話及地址、電子信箱,及200字內創作概念說明。
二、郵 寄:
1.參賽者將完成之作品(彩色及黑白稿各一份)製成光碟及輸出稿各一份,或手繪原稿。
2.個人基本資料:作品名稱、作者本名、性別、年齡、聯絡電話及地址、電子信箱,及200字內創作概念說明。
3.郵寄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2號2樓
收 件 人:林景雅專員
聯絡電話:(02)2753-0770*222
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得獎公佈:
獲選者獎金以現金袋寄送至各得獎者,名單將於2005年12月10日(五)公佈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http://www.bhp.doh.gov.tw/BHP/do/chinese/home
二、台灣婦幼衛生協會http://www.ppat.org.tw
獎項及名額:
一、單位名稱徵選:
金賞獎1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銀賞獎1名:獎金3,500元及獎狀乙紙。
銅賞獎1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LOGO:
金賞獎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銀賞獎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銅賞獎1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1.作品規格1024*768pixel(jpg圖檔格式),或A4尺寸平面圖檔。
2.請使用非商業版權的原創影像,並為未發表過作品。繳交作品數量不限,如果有超過一件以上作品參賽,請以一份報名表提報一件作品。
3.請提供作品原稿(需為向量檔(Illustrator9.0或Coredraw10.0版),若為影像檔,需為A4大小規格(300dpi)),以利放大輸出。
4.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5.設計之LOGO作品用色請維持在「3色」以內,務必於繪圖紙正面右下角註明標準色、輔助色代號及標準字體。
6.每人每件作品請分別以「彩色稿」與「黑白稿」繳交,以平面設計為主,加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附電子檔以JPG格式存檔)。
7.作品設計理念需以文字輔助說明(200字以內)。
8.作品務必力求「簡單易懂、原創美觀」為原則,同時需考量橫式、直式及應用之方便性。
9.一稿不得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版權歸國民健康局所有;未入選者恕不退件。
10.其餘參賽文件或作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11.單位名稱設計以不含「生育」、「保健」及「門診」等字樣為佳。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若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3.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作品,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4.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有,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國民健康局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5.每人限得乙獎。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於國民健康局及台灣婦幼衛生協會網站補充解釋,不另行通知。
8.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承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9.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
評審方式及標準:
將邀請青少年代表、本親善門診相關專家及學者10~20人組成評審於「父母與青少年談性」論壇進行公開評審。
評選方式:
初選—由台灣婦幼衛生協會進行參賽條件審核。
決選—由青少年代表、本親善門診相關專家及學者共同決定或公開投票方式徵選。
決選係以排名序位法方式,經由各評審評分後依分數高低排列名次,再將各評審給予之名次分別加總,經排序後,總數字由低而高,即為決選排名(名次由高至低)。
評分標準:
一、單位名稱:
No 項 目 佔比 說 明
1 創意性 30% 針對單位名稱意涵是否具創新、創意以及獨特性等進行評分。
2 整體性 30% 針對單位名稱字形、色彩組成及素材、質感設計使用是否具有整體平衡感、韻律感、節奏感以及協調性評分。
3 啟發性 20% 單位名稱創作說明是否與「青少年生育保健親善門診」之對象及親善本質產生關聯性、可行性、實用性並能引起共嗚。
4 技巧性 20% 單位名稱創作者在繪圖軟體使用或各項設計技巧上的各種表現方式的豐富性、純熟性。
二、LOGO:
No 項 目 佔比 說 明
1 創意性 30% 針對LOGO內容、意涵、設計感、色彩運用、圖形及線條組合的設計元素是否具創新、創意以及獨特性等進行評分。
2 整體性 30% 針對LOGO設計組成及素材、質感使用是否具有整體平衡感、韻律感、節奏感以及協調性評分。
3 啟發性 20% LOGO創作說明是否與「青少年生育保健親善門診」之對象及親善本質產生關聯性、可行性、實用性並能引起共嗚。
4 技巧性 20% LOGO創作者在繪圖軟體使用或各項設計技巧上的各種表現方式的豐富性、純熟性。
著作授權同意書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作品名稱: 單位名稱及Logo
(以下稱「本作品」)
著作權讓渡同意書:
1.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有。
2.作者保證審查期間本作品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
3.本作品非商業版權之原創影像,並保證無侵害任何人權益或促銷商品之嫌。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
4.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5.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此致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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