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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更新時間:2005-11-11 14:23:11 / 張貼時間:2005-11-11 14: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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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台電字第0940626026號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自94年10月25日起正式實施,依「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限制級網站應標示電腦程式碼、限制級標章或「未滿18歲者不得瀏覽」意旨之文字。

免費過濾軟體下載並接受優良網站評鑑申請,
網址:http://www.tic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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