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教育部辦理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更新時間:2022-04-26 16:24:06 /
張貼時間:2022-04-26 16:11:36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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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1年9月至112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6估月),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可申請的學校:
- 韓國加圖立大學
- 瑚山大學
- 檀國大學
- 昌原大學
- 全北大學
- 韓國外國語大學
- 長安大學
- 釜山大學
- 首爾大學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毐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生
-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 報名表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11年5月10日下午4點,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請送至本處網站下載: Click
- 本訊息負責人 鄭小姐 (Christina)
- 電話 206-22
- E-mail yccheng@nchu.eud.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