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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轉知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更新時間:2022-06-06 16:21:51 / 張貼時間:2022-06-06 16:13:04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1,381

一、依據科技部111年5月31日科部綜字第1110030814號函辦理。
二、有關全國性學術團體為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本校不符合資格,如有意申請相關業務,請依循所符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至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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