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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公告】「興大躍升」攝影競賽

更新時間:2023-01-18 07:57:15 / 張貼時間:2023-01-09 15:08:10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6,015

「興大躍升」攝影競賽 簡章

  1. 活動宗旨:百年深耕、世紀躍升。中興大學創校百年,在臺灣發展史上培育人才、創新研發、輔導產業,同時實踐重要社會責任。近8年來,中興大學更在校務發展方面,樹立多項突破性的關鍵進展。因此,特別舉辦攝影競賽,廣徵照片,用影像述說、用照片展現,持續躍升的中興大學。

  2. 主辦單位:中興大學秘書室

  3. 參賽資格:歡迎愛好攝影之人士,共襄盛舉。(校內人員之拍攝作品如屬本職業務之成果,不得參賽)

  4. 競賽期程:

項目

時間

說明

收件

2023/1/17-
2023/3/20 23:59止

線上報名投件或Email投件

入圍公告

人氣投票

2023/3/25-2023/4/15

於興大臉書舉辦人氣投票

決審公告

2023/4/20

得獎名單公告於興大首頁及臉書

  1. 比賽類組

  • 專業類-人文組:2016年1月1日起至繳件期間所拍攝,呈現中興大學開創性校務發展之主題,主題包含關鍵人物或重要事件皆可。每人每組限投件1次,由校內外專業評審評選。

  • 專業類-景觀組:2016年1月1日起至繳件期間所拍攝,呈現中興大學景觀之美,拍攝範圍包含校本部、各分部/校區、附屬單位等皆可。每人每組限投件1次,由校內外專業評審評選。

  • 網路人氣組:收件作品初審出入圍作品,於興大臉書進行按讚投票,總得票數前三名者獲獎。

  1. 作品規格:

(1)專業類每人每組限投件1次,採單件作品投件,提交檔名請設定為:組別-姓名-作品名稱。

(2)參賽作品皆須為數位檔案,請保留原始檔,上傳之每張參賽照片檔案須調整在1MB以上、3MB以下,須為JPG檔格式,解析度300dpi,直橫式不拘。

(3)參賽作品應符合徵件主題及收件規格,需為參賽者原創,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及各項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及Line社群等貼圖。)

(4)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格放、加色、疊片、重曝(含機內重曝)、改造及合成(含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1. 繳件內容:

(1)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x6REg9XzokXNYHgv5 或 Email至linci88@nchu.edu.tw投件

(2)創作說明(100字以內)

(3)靜態圖檔,每張圖1MB以上、3MB以下,檔案格式JPG,檔名設定:組別-姓名-作品名稱

(4)著作權約定聲明、授權及切結書(附件)(親簽掃描上傳)

(5)個人資料同意書(勾選同意)

  1. 比賽獎勵:

(1)專業類-人文組:

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紙

銀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3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紙

(2)專業類-景觀組:

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紙

銀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3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紙

(3)網路人氣組:

第一名:6,000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4,000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2,000元,獎狀一紙

  1. 評分項目:主題(40%)、創意(30%)、技巧(30%)

  2. 得獎通知:2023年4月20日於興大首頁及臉書公布得獎名單,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接獲得獎通知後3至5日內,需提供作品原始檔。未於期限內繳交正確檔案,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

  3. 參賽規則與聲明:

(1)參賽者應擔保其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財產權,且參賽作品之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之情事,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勵;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

(2)若作品中之人物屬清晰可辨識者,應徵得肖像權人之同意,未成年人(18歲以下)須經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若違反相關法規,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3)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利用權,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公開推廣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主辦單位無須另予通知或致酬。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10%之稅額(外國人為20%),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後續申報報稅作業。

(5)凡參加比賽作品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定,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6)於校園內進行拍攝時,請遵守各場館之使用規範。

(7)校內人員之拍攝作品如屬本職業務之成果,不得參賽。

  1. 活動聯絡:中興大學秘書室公關組林小姐 04-228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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