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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更新時間:2023-05-02 11:34:06 / 張貼時間:2023-05-02 11:32:10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152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2年9月至113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1. 韓國加圖立大學
  2. 檀國大學
  3. 昌原大學
  4. 全北大學
  5. 韓國外國語大學
  6. 長安大學
  7. 首爾大學
  8. 全南大學
  9. 信韓大學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3.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毐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5.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1. 報名表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4.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5.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6.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7.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8.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12年5月12日下午4點,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本處,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yccheng@nchu.edu.tw(信件主旨請寫上「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請至本處網站下載 Click

  • 本訊息負責人 鄭小姐 (Christina)
  • 電話 206-22
  • E-mail yccheng@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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