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更新時間:2023-05-02 11:34:06 /
張貼時間:2023-05-02 11:32:10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1,152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2年9月至113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 韓國加圖立大學
- 檀國大學
- 昌原大學
- 全北大學
- 韓國外國語大學
- 長安大學
- 首爾大學
- 全南大學
- 信韓大學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毐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 報名表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12年5月12日下午4點,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本處,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yccheng@nchu.edu.tw(信件主旨請寫上「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請至本處網站下載 Click
- 本訊息負責人 鄭小姐 (Christina)
- 電話 206-22
- E-mail yccheng@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