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系 碩士學分班 配合補助方案 開始報名*
國立中興大學 機械工程學系 碩士學分班 第一期 |
本系開辦 勞委會「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
碩士學分班補助課程
課程名稱 |
課程種類 |
學分數 |
授課教師 |
上課時間 |
期間 |
產品設計與工程適用 (適用企管 行銷 設計 製造人員或主管) |
研究所(碩士學分) |
3 |
游憲ㄧ 教授 |
每週(一) PM18:20~21:00 |
至9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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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本班依據「國立中興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國立中興大學推廣教育班收費及經費編列原則」訂定。 |
招生對象 |
提供中部地區各相關產業員工在職進修管道,亦對未來打算進入本系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修讀學位者預作準備。 |
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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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具大專程度以上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等。 |
招生人數 |
每班招生人數以三十名為上限,低於十五名得不開班。 |
修習學分 |
每期至少選修三學分,至多選修九學分。 |
開班日期 |
九十五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 |
上課地點 |
國立中興大學 機械工程學系系館。 |
收費標準 |
每學分新台幣五仟元整。(每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 |
勞委會補助標準 |
符合勞委會條件者得補助學分費80%,特定對象學分費全額補助。 ※以補助學分費80%為例: 選修一門課 需先繳 5000元/學分 ×3學分=15000元 符合勞委會條件者得補助 15000× 80%=12000元 實際每門課只負擔3000元(比研究所一般生還便宜) |
勞委會補助條件 |
1.年滿15歲至60歲,具大專程度以上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之本國籍在職勞工且截至開訓前1日止(3月14日止),具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完成學分班訓練課程,成績及格取得學分證明後,由承辦學校檢具學員名冊送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區職訓中心審核通過者,補助學分費80%,特定對象學分費全額補助。 2.生活扶助戶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負擔家計婦女、更生受保護人等6類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 3.學分費用需於開課前先行繳納,經取得學分後核撥補助經費。 4.學員成績及格取得學分證明,日後經各類考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者,已修習學分可酌予抵免(本校及各系抵免規定)。 5.每人5年內,最多以補助2萬元為限。 6.受訓學員均須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開訓後由各校院協助學員填寫學員申請補助資料並初步審查後,函送各區職訓中心,由職訓中心辦理複審作業。審查通過且符合結訓規定,取得學分證明後,由轄區職訓中心核撥補助經費至學員帳戶。 |
報名方式 |
一律採通訊報名,依報名先後依序審核資格依次錄取。 報名資料: (1)一吋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相片欄內)。 (2)填妥之報名表(附件下載)。 (3)大專(含)以上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書影本。 (4)學費一律使用郵政匯票,抬頭請開「國立中興大學」。 掛號 郵寄至 「40227 台中市南區國光路二五O號 國立中興大學 機械工程學系」收 |
學分抵免 |
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扺免學分辦法辦理,抵免學分數以十二學分為限,且僅能於入學時一次申請。 |
結業 |
進修期滿,缺課未超過規定時數,成績及格者(成績考查依本校教務章則規定辦理),發給學分證明書。 |
洽詢電話 |
(04)22840433轉327 張先生 |
其它事項 |
1.繳費後,除因本人重大疾病(持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兵役召集(持召集令)得依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及延期就讀辦法申請退費或辦理延期外,其餘概不退費或辦理延期。 2.謝絕旁聽。 3.汽機車進入校園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及本校校園汽機車收費要點收費,於開課第一週持行照影本繳費辦理。 |
- 相關附件 form(11).doc